本报讯 南谯区纪委监委近年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纪委存在的定性不够准、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严格审查、全面审查、深入指导、细化责任,用好“严、全、细、深”四字诀,持之以恒为基层纪委工作“把脉开方”,提升监督执纪精准度。
“严”审案件,规范办案程序。纪委审理室收到基层案件卷宗后,简单案件3个工作日、复杂案件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填写案件初步审核意见单,对程序性问题开出“药方”。2021年共审理基层案件12件,提出问题100余条。
“全”核证据,确保办案质量。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对取证不到位、证据链不完整的案件,围绕主体身份、关键书证、证人证言等列出补证清单,退回乡镇纪委补证,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审理室与案管室进行对接,对乡镇未提供乡案县审手续的报结件,不予登录案管系统。
“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办公。针对定性、量纪等存在争议的案件,与基层纪委会商解决;疑难复杂、处分决定落实困难的,审理室召开业务讨论会,必要时现场办公。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交叉联动优势,组织纪检、监察、审理等“优势兵力”集中作战,深入乡镇指导案件3起,现场整改问题30余条。
“细”化责任,督促案件整改。制定《乡镇纪委案件抽查制度》,对乡案县审的8起案件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问题100余条,同时“复诊”之前开列“药方”是否已整改到位。对未整改的,要求办案人员书面说明理由;未整改又不能说明理由的,适时在全区进行通报。
(熊光明 杨读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