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09日
第A05版:南谯新闻

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南谯区仲裁院畅通绿色通道提升调解仲裁质效

本报通讯员李 斌 杨读俊

南谯区仲裁院始终坚持“仲裁为民”的工作理念,以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工作出发点,健全完善共商互通、多元化解、裁审衔接、预警防控四项机制,畅通“绿色通道”,着力解决群众维护权益过程中“急难愁盼”问题,全区2021年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65件,涉案金额9862万元,办结263件,案件办结率99.2%;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60件,全部结案,调解成功率达83.7%,构建了和谐的劳动关系。

畅通仲裁立案“绿色通道”。人社、工会和工商联形成劳动关系三方互通机制,及时召开专题会,通报劳动争议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指导企业参与和谐同行。健全劳动争议预警联控机制,对经营困难用人单位风险点主动排查,2021年,化解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件,未发生恶性群体性欠薪事件。积极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争议,做到当天申请、当天立案、当天排庭,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答辩、举证和开庭等事项。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优先排庭,缩短案件处理时间,快速结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畅通仲裁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坚持执法普法相结合,在调解和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普法,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护权益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用工。同时,积极开展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工会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引导劳动者前往法律援助工作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让劳动者不再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盲目提起仲裁,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提升了仲裁的质量和效率。推进26家规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法援“绿色通道”,对女职工、工伤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法援120件次。

畅通矛盾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建立案件研讨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注重在裁判观点、裁判文书等方面实现互通,提高仲裁公信力。具体工作中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始终,坚持“一案四调”,即立案前约见调解、庭审前疏导调解、庭审中引导调解、审理后鼓励调解,切实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目前,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件,已结案56件,其余尚在法定审结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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