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5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跃武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桑胜章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政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支磊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王超为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石松为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全胜为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明为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雍自明为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杏喜为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涛为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平为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李德文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徐胜利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韩贤斌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冬云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杏喜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平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辞去:
桑胜章的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明的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凯的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超的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跃武的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涛的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