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3日
第A05版:民生·公告

市消保委获“国字号”表彰

本报讯(李美娜 蒋 楠 全媒体记者刘 晨)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下发《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滁州市消保委成功获评“2020-2021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去年以来,我市从平台建设、协力共治、创新示范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消费者权益保障能力和水平。经统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6569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409.84万元,同比增长28.81%。

建好维权“连心桥”。加强消费维权平台系统建设,市12315平台入选全国12315平台智能建设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试点网络远程视频调解,建立“云上调解工作室”20个,实现消费纠纷24小时调解“不打烊”。开辟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在电商平台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021年共办理网络交易举报投诉共2200余件。

画好共治“同心圆”。在全省率先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红黑榜”制度,探索推动人民调解和社会调解协同解决消费纠纷,在全省率先试点人民调解员制度,依托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司法行政服务站,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和调解室640余个,2021年共成功调解各类消费纠纷2059起。将无理由退货承诺纳入2021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必备条件,全市共有3045家企业公开承诺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

育好满意消费“新高地”。推深做实“满意消费长三角”领跑行动,在全省率先制定《放心消费示范市(县)创建指南》地方标准,全市共认定“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2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50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76家,满意消费进乡村覆盖率95%。全市率先建立消费维权主题广场2个,建成省级消费体验馆2个,市级消费教育示范点40个,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2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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