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永顺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5月,原安徽永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中建永顺集团有限公司)与原凤阳县城乡建设局签订凤阳县钟楼(D12)廉租、公租房(二期)工程二标段建设工程合同,合同价款21926715.55元。2015年12月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因你公司未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该工程至今未进行决算审计。
请你公司,尽快完善该工程资料,在收到本函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材料的申请工作。如因你公司在函告期限内仍拒不提供竣工决算审计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进行工程决算审计的,我方将采取跟踪审计方式确认最终工程价款,并以评估结论作为结算依据。
附:贵公司需提供的决算审计材料清单
一、施工图纸
二、中标通知书
三、施工合同(包括招标文件)
四、工程决算书
五、商务标(包括清单控制价)
六、相关签证及会议纪要
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