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自然资规集告字〔20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指导意见(试行)》(明政办[2021]6号)和《明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规则》,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潘村镇人民政府、管店镇罗岭村村民委员会、三界镇碾城村村民委员会、桥头镇新建村村民委员会、明光街道映山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决定公开出让5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面积
(㎡)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2021)J-06潘村镇原潘村窑厂用地西侧14812.46(22.22亩)工业50年≥1.0≥40%≤15%142.21142.215.00(2021)J-07罗岭村嘉农公司北侧地块15875.75(23.81亩)工业50年≥1.0≥40%≤15%152.39152.395.00(2021)J-08三界镇碾城村明辉电器东侧及北侧地块10983.78(16.48亩)工业50年≥1.0≥40%≤15%106.00106.005.00(2021)J-09桥头镇新建村艾草产业园A区地块内5881.03(8.82亩)工业50年≥1.0≥40%≤15%56.5056.505.00(2021)J-10明光街道映山村东北角地块5505.31(8.26亩)工业50年≥1.0≥40%≤15%52.9052.905.00
二、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9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提交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资格、报名材料、出让方式、特别约定及移交宗地
详询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6-16号)
联系电话:8034718
联系人:张先生、常女士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