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
第A02版:综合新闻

我市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喻 松 通讯员金寅 朱贺)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第二天,明光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一家未取得营业执照,违法从事经营活动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将有关线索材料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对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一个缩影。

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为做好宣贯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知识,我市积极通过新媒体发布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及漫画、视频等相关宣传作品;利用橱窗、宣传栏、LED显示屏张贴、播放新安法宣传标语2000余条,并通过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张贴海报600余张、拉放横幅大力营造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氛围,提高全民对新安法的知晓率。

我市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融入滁州市“1+10+10”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当前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广泛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深入危化、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企业宣贯,发放新《安全生产法》读本5000余册,进一步促进企业负责人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督导检查14000余次,实施行政处罚1326次,罚款1700余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81家,关闭取缔企业19家,约谈警示220余次。同时,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贯为契机,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持检查必执法、执法必问责、问责必到事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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