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
第A05版:南谯新闻

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南谯试点创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

本报通讯员杨读俊

为切实做好创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突出抓好全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自2021年1月起,南谯区出台区创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

明确举措 奋力推进试点目标

此次创建工作为期2年,分为全面启动、强力推进、完善提升三阶段。为确保试点工作按期完成,该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列入预算、保障经费,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强化指导、加强督办,坚持将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力争实现创建既定的目标,即农民合作社组织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入社农户比例占全区总农户70%以上,所有村镇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均至少培育1家运行规范、引领带动的农民合作社;合作社运行管理制度健全,80%以上的合作社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年报公示率95%以上;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切实保障成员权益;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和农产品统一销售率均在80%以上,统一技术服务和统一标准化生产均达90%;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区级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启动,具备高效便捷提供管理指导服务能力,农民合作社全部进入平台;指导扶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健全;示范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区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比例在30%以上;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及乡风文明、乡村善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采取措施 促合作社规范提升

强化规范建设。引导农民合作社按照“五有”标准配齐硬件设施,完善章程制度,加强规范运行,提高经营主体运行质量,规范财务管理;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依法管理成员。

增强经营主体服务能力。重点扶持种植业专业合作社、蔬菜生产合作社、畜牧养殖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农民以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等各种资源要素作价出资办社入社,扩大成员覆盖面,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培育服务城镇居民的新产业新业态,开发经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养农业、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等,打造乡土特色文化和民间工艺制造产业。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加强品牌培育,重点支持60家农民合作社注册商标、申报“三品一标”,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推动创新引领。创新金融服务,加强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劝耕贷”宣传力度,进一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资金需求,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乡村振兴联名卡”推广试点工作,纾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销售难、物流难。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工程,强化电商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产销对接,推动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拓宽农民新型就业和增收,提升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加强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实现利益共享。结合地方粮食生产主导产业和茶叶、菊花、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合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服务规模,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联合社。支持辐射全区的金大地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盛源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建立一站式区级“农民合作社服务之家”,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

加强指导 提升区域服务能力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策精准性,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建立试点工作激励机制。建立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服务;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共享信息,畅通产、销与金融等服务渠道,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升生产经营水平。

加强示范引领。深入推进示范农民合作社创建,完善区级示范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持续开展示范评定,把示范农民合作社作为政策支持重点,及时淘汰不合格的示范农民合作社。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民合作社清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处置工作。

建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市场拓展等方面的辅导和服务,同时建立农技人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对一帮扶制度,为农民合作社经营者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服务。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推广“师带徒”培训,发挥示范农民合作社“领头雁”作用,手把手传授技能,培训小农户,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全区每年组织农民合作社成员、辅导员开展业务培训不低于300人次,乡镇不低于6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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