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面对突如其来的火灾,路过干部群众奋不顾身,奋勇冲上前实施扑救,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11月27日,明光市潘村镇副镇长刘洋和私企老板蔡龙、李阳驱车从明光城区赶回潘村。上午10时10分,在途经104国道苏巷镇戴巷段时,只见一辆货车冒烟起火。
“不好,前面的车子着火了,赶快靠边停下我们过去看看!”说着,他们三人就往出事地点飞奔过去。到地点一看,货车上装满了货物,后车厢左上角开始冒烟,蹿出火苗。驾驶员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懵了,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爬上车,他们从纸箱露出来的物品看,里面装的是聚氨酯泡沫填缝灌装剂,这种物品属于危化品,极易发生爆炸。时间就是生命,赶快扑火才是上策。他们只带了一个灭火器,于是,三人一边上车扒开着火的纸箱往外搬,一边招手拦住过往车辆借用灭火器,同时拨打“119”和“110”。
这时,车厢里浓烟越来越大,空气中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没有时间考虑,他们忍受着烟熏火燎和刺鼻的味道,拼命地将着火的物品往外搬,并及时地用灭火器对准着火点进行扑灭。眼睛被浓烟熏得睁不开,手被火烤得滚烫,可他们全然不顾,拼命救火。
就在这时,明光市消防救援大队队员和当地派出所民警也及时赶到了现场,共同展开救援,经过大家近半个小时的合力奋战,终于成功将这场火灾扑灭,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这时候,货车驾驶员在人群中寻找帮助救火者,可是,刘洋等三人拖着疲惫的身体,悄悄地离开了现场……
“群众利益无小事,遇到这种突发情况,作为共产党员、一名基层干部,我们就要义无反顾,挺身而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义务所在。”刘洋说。
据目击者称,出事地点离村庄只有10多米远,如果发生爆炸,不但驾驶员生命受到威胁,而且还可能殃及村庄,后果不堪设想。 (郭茂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