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各县、市、区及驻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选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03名。
二、各县、市、区应选举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93名。
三、驻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选举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名(含武警1名)。
四、机动名额2名,由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五、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驻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在2021年12月底前选出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