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取得的成就,展示我市各地河湖变化,同时契合当前省级市幸福河湖建设,拟举办一次全市“幸福河湖”摄影大赛,广泛征集一批反映我市河湖面貌的摄影作品。
一、组织单位
主办:滁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滁州日报社
协办:滁州市视觉艺术学会
二、照片主题
1.以建“幸福河湖”为背景,全面展示实施河湖长制以来,我市河湖全新、优美的面貌。
2.作品内容应客观展现滁州市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水生态、水环境,宣传近年滁州市在河湖管护上的成就,真实地一一表现社会各界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参与,以及反映广大市民热爱自然、保护环境,创造美好生活等有关美丽河湖的主题作品。
三、作品要求
1.拍摄器材不限(包括手机作品);
2.投稿作品不得作过度的后期处理,严禁弄虚作假;
3.投稿作品必须以“幸福河湖”有关内容为主题,其表现形式、风格不限;
4.投稿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5.投稿作品仅接受电子文件,以JPG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投稿邮箱,无论相机还是手机拍摄,作品文件不得小于5M,凡获奖作品须提供未经图片处理软件处理的参评作品原始文件。
6.单幅(组)作品以“作品标题+手机号码+真实姓名”格式命名;组照限3至6幅以内,每幅(组)以“作品标题+手机号码+真实姓名+序号”格式命名。
四、投稿办法
从征稿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前,将作品发至邮箱:czhzbgs@163.com。每人最多可投送10张(组)作品。联系人:唐国标,办公电话:3043228,手机:13329003228。
五、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从投稿中评选出30张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6名,分别发放奖金、颁发证书。
六、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使用任何技术对作品添加影像元素,同时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作品作者自行解决肖像权事项,拥有著作权,所有获奖作品,活动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并可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开展主题画册、展览、网站以及复制、出版、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3.投稿者一律视为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投稿要求。主办方拥有对此次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滁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滁州日报社
滁州市视觉艺术学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