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家门口都是臭水垃圾,天天吵死人,这要怎么过……”这是发生在明光市潘村镇农庄村的一起邻里纠纷,原告郭某某与被告尚某某在该村相邻而居,因为生活垃圾、污水排放、噪音扰民等情况积怨已久。
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明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与潘村法庭法官杨艳联系,研判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杨艳当即与农庄村村委会联系,约好调解时间,到达现场实地勘察,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在多方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作出承诺不再随意排放污水、制造噪音等行为。
这只是明光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院坚持聚精会神抓好队伍教育整顿和“回头看”工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月度工作计划,以工作交办单的形式进行统筹安排,落实到各庭室部门,常态化开展便民服务、巡回审判、走访宣传和执行为民四项工作。下一步,该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为民谋利、为民尽责,以实际行动回馈民之信任、党之重托。 (鲍玉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