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各位股东代表:截止2013年12月31日,你们代表的全部个人股东所缴纳的股本金已全部退还给股东个人,但你们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股权登记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请你们在2021年12月17日前,配合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否则视为你们以默认的方式退出个人股股东。
特此公告
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