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
第A06版:法治滁州

南谯司法局训诫违规社区矫正对象

本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南谯区社区矫正局依法给予2名出现违规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训诫处分。

训诫过程中,社矫局挂职民警对违规矫正对象开展了一天的“回炉”教育。一是要求书面检讨,二是进行训诫宣告,三是进行个别谈话,四是对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再学习。通过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处分、“回炉”教育,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在刑意识和法律意识,起到立规矩,促规范警示教育作用。

(陶礼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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