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
第A08版:健康滁州·专题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以下博西华公司员工连续无故旷工超过5天,已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决定解除与你们的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我公司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你们本人寄送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但无法送达到你们本人或你们同住的成年家属,现公司通过公告的方式向你们送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名单如下:

李泓先生、杨杰先生;

以上人员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请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立即回公司领取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2021-11-11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54932.html 1 3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