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凤阳县着力通过“三融入”途径,有效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在乡村治理中的生力军作用。
融入村务管理。鼓励和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决议和民主议事,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积极出谋划策,提出切合实际、有法可依的建设性建议。
融入纠纷调处。注重发展农村“法律明白人”为人民调解员。目前,该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占人民调解员总数达62%。他们充分利用自身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介入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过程,推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的实现。
融入法律帮扶。组织和动员农村“法律明白人”主动协助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困难群体“一对一”法律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需求,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张树虎 郭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