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太新)“我家20亩土地,一年流转费6000元。在家门口的‘农场’上班,一年工资4万元。在农村,能有这个收入,我感到很幸福!”眼下正值秋收时节,定远县仓镇仓南村农民章开洋预算起自己的年收入,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章开洋深有感触地说:“这多亏了政府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前,我们这里的土地比较零散,生产不方便,很难流转出去。经过改造后,这里地平整、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河畅通,吸引了外地新型经营主体的投资目光。如今,土地成了香饽饽,不仅流转费高了,而且还带来了一些就业机会,我就成为一家新型经营主体的专职‘田管员’,收入比以前高了几倍。”
仓南村党总支书记蒋荣介绍,仓南村全村1.8万亩土地已全部进行了高标准建设。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机遇,村里聚力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尝试推行“确份不确界,确地不确田”,不再确界到户,引导农户之间、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农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开展股份合作,采用出租、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现代农业。目前,村里已将建成的1.1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从事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土地流转后,项目区农户的土地收入提高了六七倍,效益实在,增收明显,群众满意。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聚合效应,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创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聚力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壮大村集体收入、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增耕地开发保护融合,进一步完善农田建设体制机制,提升工作质量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据了解,在这一新理念的引领下,目前全市高标准农田建成项目区内拥有优质专用粮基地300多万亩,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滁菊和芡实等地方特色农业70万亩、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20多个;全市有38个乡村依托28万亩高标准农田,一体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其中有19个村被评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2019年,全市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产生新增耕地844.24亩,其中已报省备案525.35亩。2020年预计新增耕地1400多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