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2021年第21号),批准发布了《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等250项行业标准,其中第32项行业标准《涂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HG/T 5986-2021),主要起草单位为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参与起草人为经开区环保分局负责人吴安坤,实施日期为2022年2月1日。
该标准规定了涂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评价说明、评价指标体系及要求、评价程序及绿色工厂自评价及第三方评价报告,列明了7项一级指标36项二级指标及12项主要绩效指标要求。标准适用于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粉末涂料以及辐射固化涂料生产企业的绿色工厂评价工作。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引导涂料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推动绿色转型升级,提升行业竞争力,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明光经开区在参与涂料行业顶层设计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明光经开区在涂料行业的影响力。(武延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