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4日
第A08版:健康滁州·公告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公告

以下博西华公司员工于2021年9月21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我公司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你本人寄送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但无法送达到你本人或你同住的成年家属,现我公司通过公告的方式向你们送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名单如下:

杨芳女士

以上人员请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立即回公司领取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2021-09-24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52161.html 1 3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