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海鹏 全媒体记者王 琼)南谯区经济开发区在率先完成全省“标准地”改革中园区9个区域评估、评价事项,取得省、市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后,于8月27日招拍挂出让,成为全市首个按照“标准地”条件进行招拍挂出让的工业用地。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2021年底前,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在市直相关部门支持下,南谯区政府安排南谯经济开发区围绕这一目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对接省、市主管部门,落实资金保障,明确工作计划;层层压实“标准地”工作责任和目标,完成了9个评估、评价事项,并取得相关省、市主管部门批复实施,为全市首个完成此项工作省级开发区,比全省目标时间提前4个月;将编制完成的9个评估、评价事项在区政府网站进行成果公开,并着手编制区域评估应用指南,建立了“标准地”项目前期辅导机制,加强项目前期精准指导。8月27日,完成了全市首个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出让挂网公告,园区计划全年满足“标准地”出让土地7宗,规划面积约759亩。
下一步,南谯区将结合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改革相关要求,围绕“标准地”“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全流程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在项目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监管、控制方面找到方法和路径,力争三季度实现全市首个“标准地+承诺制”的“拿地即开工”项目,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供经验总结和样板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