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第A02版:要闻

我市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

时间:9月1日至11月30日;范围: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包增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经市政府同意,9月1日,我市在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集中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今年9月1日至11月30日集中上牌期间,不收取车主号牌费用。集中上牌期结束后,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号牌费用。为方便广大市民网上办、就近办、便捷办,我市依托市区邮政、电信、社区网点,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服务网点方便群众网上办、就近办、便捷办。

这次电动自行车号牌申办流程较为简便。车主可以到上牌网点办理,也可以通过手机关注“滁州公安”“滁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滁州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系统”网上申办。办理业务需要的资料包括,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或收据、车辆合格证等,并用手机拍照。购车证明及合格证如遗失,应签署遗失承诺电子书。提交的车辆整车编码等图片务必清晰。

据市交警部门介绍,符合新国标、旧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功能),按规定申办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并到上牌点查验车辆、资料审查,通过后领取号牌并安装。不符合新国标、旧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申办临时通行标志号牌(白牌),交警部门后台审核通过后,车辆无需到上牌点查验,资料审查通过后,车主直接到上牌点领取号牌或选择邮寄号牌并安装。临时通行标志号牌(白牌)过渡期为三年,过渡期满后,此类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对于已经办理防盗系统标识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应当换发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号牌,符合新国标、旧国标的换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不符合新国标、旧国标的,换发临时通行标志(白牌)。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到交警支队车管所,按规定办理登记,领取摩托车号牌。

据介绍,集中上牌期结束后,公安交警部门将不再核发临时通行标志(白牌),只受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对违反规定的,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认真甄别,选择符合新国标的合格产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提供车辆销售发票和车辆合格证。

此外,为保障交通参与者安全,我市鼓励电动自行车车主购买相关保险,上路行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查纠并将依法进行处理。

2021-09-02 时间:9月1日至11月30日;范围: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49580.html 1 3 我市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