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来安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加强宣传引导,畅通举报渠道,规范处置和反馈流程,全面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同感。
要让群众明白怎么举报,宣传引导是基础。县纪委监委编印《信访举报指南》,以信访接待日、巡回接访为契机,深入信访量大、重复访多的乡镇、村组,用老百姓听得懂、接地气的语言向群众宣传纪委监委的职责、信访受理范围以及反映渠道,引导群众正确反映诉求。
在办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实行统一登记、归口管理、优先办理、集中分流,对信访举报件逐件分析研判,逐条梳理。推行实名信访举报调查反馈工作机制,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第一时间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对提出的新问题、新证据仔细记录,开展再次核查、二次反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同时,针对匿名检举控告,在全县推行匿名检举控告办理工作“阳光回访”,在案发地乡村、单位等一定范围内,面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开反馈调查结果,着力破解以往查结后无法答复、反馈、回访,容易引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等问题,针对性地改进信访举报办理工作。
(汪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