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7日
第A06版:凤阳新闻

筑牢科员干部选任“健康体检”关

本报讯 为切实加强科员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近日,凤阳县印发《凤阳县科员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预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明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选拔任用科员职务干部时,工作方案需报经县委组织部先行预审,得到批准后,方可启动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此举把监督关口前移,对各单位科员职务干部选任进行“健康体检”,从源头上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

建章立制,实现预审内容“清单化”。通过出台《制度》,明确科员职务干部预审范围、预审流程、预审内容和有关要求,并对核定职数、拟配职数等内容进行清单式预审。重点审核是否存在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情况。

精细管理,突出审批流程“规范化”。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根据职数与拟调整配备情况上报预审方案,并附带机构编制文件,同时对拟配岗位领导职数在干部拟调整前后变动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该县委组织部实行业务股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的两级负责制,做到谁负责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申报单位。同时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在任命决定后一周内,将《任职备案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存档。

组织宣传,推动学习掌握“常态化”。《制度》出台后,该县委组织部分4个工作组,分赴全县15个乡镇开展“大宣讲、大调研”活动,向乡镇进一步细化介绍文件内容和要求。并以此为契机,详细讲解了科员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分析研判和动议、预审、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流程,并现场耐心解释答疑。同时要求乡镇组织部门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确保监督干部选任的“螺丝钉”一开始就钉准、拧紧。

严明责任,确保落地见效“长效化”。明确规定在科员职务干部使用工作中,对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用事项,一律不予认可;擅自进行民主推荐、考察或单位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的,一律不准事后补办;已报送、已审批同意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律不准随意临时变更。县委组织部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并结合县委巡察工作,组织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状况较差的单位实行列席指导党组(党委)会议,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由 凯 丁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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