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证评标评审活动质量,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今年以来,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邀请招标人、评标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召开座谈会,认真梳理评标评审活动风险点,制定优化整改措施,规范评审专家抽取行为。
夯实交易主体责任。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对提交专家需求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县交易中心全程监控专家抽取流程;对抽取专家和最终确定的专家相关情况保密,不得外泄,否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重大及特殊项目提前报备。对于重大及特殊项目,要求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与招标人沟通所需专家人数、专业、地域要求,如所需专家人数较多、专业稀缺或为异地专家,则提前报备并经同意后,可于开标前18小时内开展专家抽取活动。
规范申请和抽取程序。代理机构根据评审项目需求,确定所需专家的专业类别、数量、区域范围等信息,提交招标人审核通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同意后,在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抽取,抽取全程监控留痕。
签订抽取信息保密承诺书。要求招标人(采购人)、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抽取人员,在专家抽取前共同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对专家抽取过程信息保密。
采用电子技术手段验证专家身份。评标评审区域入口处设置通讯检测门,与门禁系统联动运行,评标评审专家到达等候区,凭身份证认证+人脸识别认证或者指纹认证的组合认证方式验证身份,并在签字确认后,进入对应评标室开始评标评审活动。 (闫迅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