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林
近年来,来安县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以市场化改革为切入点,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资源化利用实现了全域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生活垃圾回收率达25%以上。
紧扣治理核心,实现“源头分散”向“组合收运”转变。按照“全县统筹、分级管理,乡镇为主、村为单位”的工作思路,该县确定了“源头分类减量、桶换桶保洁、桶装车载收集、压缩转运、焚烧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主要特点为“高效、经济、实用”。高效即实现了垃圾不见天、不落地;经济即做到了政府少投入、企业有利润、百姓得实惠,单就陈年垃圾清理一项就节约财政资金约1000万元;实用即真正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难、收集难、转运难、处理难、保持难“五大难题”。目前,该县共建设乡镇垃圾中转站11座,村庄生活垃圾集中点1299个,配备240升垃圾桶18560只、电动保洁车1942辆、压缩式收运车36辆、保洁人员1347名。
突出示范带动,实现“混装收集”向“分类处理”转变。按照“立足实际、简单易行”原则,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三大类,通过“农户消化初分、分类收集员二次分、站点再分”三级处理,将可回收垃圾送至垃圾兑换超市兑换商品,可腐烂垃圾送至有机垃圾资源利用站制成有机肥,不可腐烂垃圾送至市焚烧厂进行无害处理,全县配备了可腐烂垃圾收集车11辆,25升户分类小桶211780只,分类收集员692名,建成有机垃圾资源利用站12座、堆肥点78座,垃圾兑换超市142个。
创新运行机制,实现“行政化”向“市场化”转变。一是服务运行市场化。自2012年开始,该县率先在全省实施农村环卫市场化改革,变直接作业服务为政府购买服务,把政府统管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行为变成政府管理监督、企业作业运营的市场行为。以乡镇为主体对外招标,目前8家保洁公司进驻,市场化率达100%,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资源化利用市场化全域覆盖。二是责任落实制度化。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明确。乡镇为责任主体,行政村承担具体责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每个乡镇均成立了环卫所,由乡镇副职兼所长,环卫所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村均配备了1名环卫专干(分类督导员)。三是监督管理网格化。针对农村地域广、居住散,全面监管难的问题,引入“数字环卫”动态监测系统,运用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大数据平台对垃圾收集转运、垃圾分类成效进行监管。每个乡镇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内配备1名主管、1名小组长和数名保洁人员(分类收集员),实时沟通、严格管理,确保工作效率。
强化长效管理,实现“突击式”向“常态化”转变。一是资金投入强保障。建立县乡两级资金保障机制,根据各乡镇财力状况不同,按照中标价格20%、60%、70%、80%的比例对乡镇进行资金补贴,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县乡财政每年投入约80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资源化利用。二是严格考核抓提升。建立县对乡镇,乡镇对村、保洁公司,村对保洁公司三级监督考核机制,开展月督查、季调度、年评比。该县城管局会同县效能办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效能考核,县电视台开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专栏,宣传先进、曝光后进。县财政每年安排41万元作为农村环卫工作考核奖励资金,根据考核排名进行奖励,奖优罚劣,激发了广大干群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三是村民自治促长效。由“群众被动享受”向“群众参与管理”转变。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制定了《村规民约》,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文明委办公室、县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收取农村人居环境维护费用的指导性意见》,意见要求2021年各乡镇选取1至2个美丽乡村中心村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人居环境维护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