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6日
第A05版:要 闻

滁州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市级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

1.推动科技创新培育转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行动,2021年全市力争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500家。组织我市科技型企业参加中国2021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争取交易会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展示以及签约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进一步推进2个省级示范区先行区和12个市级示范点建设,2021年再创建4个省级森林城镇和35个省级森林村庄,完成造林12.5万亩,退化林修复5万亩,森林抚育37万亩,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着力建设和谐林业、有为林业和平安林业。(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3.深化“三大一强”攻坚行动。出台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强力推动“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专项治理,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以“减污降碳”为中心,深度依托大气网格化系统,开展“战臭氧 保优良”以及“秋冬会战保健康”系列专项行动,深化VOCs的综合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以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行动,加强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推进土壤污染管控修复。持续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完成定远县原泉盛化工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成效评估,加快推进全椒县原长江超硬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21年改造城市市政污水管网56.5公里以上,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5万吨。(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开展“周五一小时 扮靓我的家”“文明实践日 快乐星期天”“夏送清凉 爱满亭城”“七彩暑假 情暖童心”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各社区每周末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以高温户外作业人群等为重点人群,开展送清凉、送科普、送健康、送关怀、办实事等活动。(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方面

8.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房地一体”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基本建成各级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库。(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实施行蓄洪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在行蓄洪区的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县(市、区)范围内,具有本地户籍的农村住户全部参加农村住房保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由承保机构根据农村住房保险协议约定,按要求合理定损,并及时支付赔款。(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0.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围绕“产业特色突出、文化特色鲜明、市场特色灵活”的目标,聚焦重点产业布局,谋划更高质量发展,争取明光凹凸棒产业小镇、定远现代农业科创小镇、来安百思德花木小镇和建阳水乡小镇获批省级特色小镇。(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减轻基层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负担。做好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统计工作,积极向省防办争取抗灾用电指标,并向受灾严重地区、脱贫地区适当倾斜,及时满足基层排灌、抗灾需要,保障农业生产。(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2.开展淮河行蓄洪区居民外迁安置工程。督促明光市、凤阳县政府确保2021年12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直接建房外迁安置点具备搬迁入住条件任务,基本完成2020年度直接建房居民搬迁安置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打造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全年打造集“耕、种、管、收、烘、储”等功能为一体的农事综合服务中心8家。(牵头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4.大力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在脱贫地区建设、完善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到2021年底,力争建成符合建设标准和达到带动增收要求的园区141个。持续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引进力度,通过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户确保最低完成12451户。实施自种自养项目支持脱贫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确保通过自种自养达标脱贫户最低完成23185户。(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5.实施农田建设工程。坚决贯彻粮食安全战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工作,全面完成66.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根据年度工作要点,确保项目9月底完成招标,10月份开工,12月底主体工程完成80%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农村“三变”改革,提升农村“三变”改革质量,“三变”改革实现村级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力争村级集体经济强村比例达20%。(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全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100个以上,有效用标1000个左右,总数保持全省前三。新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10个。(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8.抓好蔬菜稳产保供。以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为抓手,提升蔬莱基地建设水平,加强温室大棚、园间道路、沟渠、水肥一体化、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等配套建设,全年新建13个650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强化蔬菜产销信息调度和技术指导与服务,加强产销对接、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9.推动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完善市场化的收储运销网络,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加快发展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2021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7个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年利用秸秆500吨以上的市场主体全年利用秸秆量)达到60万吨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2021年全市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2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1.实施农村厕所改造。结合“十四五”农户改厕需求,合理确定本地改厕计划,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整村推进,有条件的地方整乡镇、整区域推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改厕技术路线和实施模式,不搞“一刀切”,探索“集中采购+群众自建+建后奖补”模式,确保“改造一户,成功一户”,全年完成2.37万户改厕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小岗等“十大示范村镇”建设为引领,启动2021年度31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2021年8月底前建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25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重点开展垃圾治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10项整治建设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美丽乡村中心村长效管护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3.开展“慈社联动、助力振兴”行动。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资源”、志愿者的“人力资源”和慈善组织的“慈善资源”作用,在全市原5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开展“慈社联动、助力振兴”活动,全市5家慈善机构计划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项目共13项,出资48万余元,对原贫困村约3500名需帮扶村民、老人、儿童开展救助、帮扶、走访、宣传、心理辅导等活动。(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24.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教育部《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继续支持普通高中建设,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5.加快智慧学校建设。全市2021年计划建设小规模乡村中小学(教学点)智慧课堂和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共49所,其中包括:小规模乡村中小学(教学点)智慧课堂明光市1所,全椒县1所;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明光市17所、定远17所、来安县11所、全椒县2所,以上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全市小规模乡村中小学(教学点)智慧课堂和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6.解决“课后三点半”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2021年底,争取全市有50%以上的中小学校提供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等课后服务项目,2022年底全市中小学校全面提供课后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7.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对所有乘客电梯鼓式制动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能检尽检;加强部门联合,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稳步推进;推动“96366”应急救援电话标识的全覆盖,实现电梯困人实时调度到位、响应到位、救援到位;多渠道、多途径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全年电梯安全知识获得教育的受众人数不低于10万人。(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8.开展“爱心献功臣、服务送上门”活动。为困难、高龄和重残退役军人及烈士遗属提供健康体检、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助残送餐、家政清洁等服务;根据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实际需要,为其购置生活必须品和日用家电;联合相关医院,对全市困难、高龄、失能和半失能优抚对象免费开展量血压、测心电图、按摩等健康检查服务。全年将共开展“爱心献功臣、服务送上门”活动1000次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9.开展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宣传解释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确保退役士兵知晓率达100%;科学开设培训科目,设置汽车维修、电工、电子商务、中式烹饪、机动车驾驶等专业,提升教育培训和实现就业的关联度,提高退役士兵参训率;完成全年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数946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0.启动农副产品“惠民菜篮子”。在春节、五一、国庆节期间在大型超市启动运营“惠民菜篮子”,粮、油、肉、蛋、蔬菜等20个品种民生商品,以低于市场价格向群众优惠销售。(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1.推进养老服务民生工程。对52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提高老年人居家生活的便捷性与安全性;对全市12余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实现100%覆盖;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并视情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对象不少于9000人;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补贴覆盖面达55%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2.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及时摸清掌握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内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对5800余名未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边缘易致贫人口和430余名未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开展摸排比对,对摸排核查发现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其他兜底保障政策的,按程序尽快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对渐退期满,发现不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的,及时予以退出。(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3.扎实开展“我为人才办实事”活动。针对我市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队伍,通过主动登门送服务等方式,宣传推介并推动落实有关人才政策,帮助解决人才在科研、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同步开展“人才服务千企大走访”活动,健全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34.加强人才招引工作。做好第十二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第五批市级博士创新工作站申报与评审工作,扩大各级博士后(博士)工作站数量,提高工作站建设质量。2021年12月前,争取获批设立省级工作站3家,批准设立市级工作站20家。推进异地职称互认,特别是长三角区域职称互认,2021年12月底前,计划办理异地职称确认10人。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发展通道,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5.推动就业服务。2021年,计划开发2900个公益性岗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1271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依法查处办理拖欠农民工资投诉举报案件,确保案件结案率达到98%;全面提升我市农民工权益保障监管系统运用质量,实现在线监管全覆盖目标,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检查结果及时公示;推进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全面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方式进行审查;加快推进指挥中心建设,打造以数据管理为支撑、以业务办理为核心、以流程监管为手段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体系;健全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机制,要求用工单位严格落实月结季清的工资发放方式,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7.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1年,全市力争完成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目标任务1.4万人,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300人,新技工系统培训目标任务1700人。(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8.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全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现养老金发放率100%。通过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参保居民特别是当年新增领取待遇人员选择更高档次缴费,至少提前6个月通知即将领取待遇人员通过补缴费方式增加其个人账户积累,按省人社厅要求实现当月新增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水平提升。积极组织好欠缴费及未缴费人员在欠缴费时段和达到60周岁当年等规定时间段内选择更高档次补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从而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提升参保居民对城乡居保民生工程的满意度,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9.做好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省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187号)文件精神,对我市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一次性或逐年计入个人账户),补贴标准为专业渔民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兼业渔民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补贴年限不超过15年。(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0.开展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努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积极申报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项目,争取到2021年底,新增托位900个左右,千人口托位数达到1.2个左右。通过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逐步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止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收集职业健康核心指标不低于4800条。(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1.推进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确保2021年40%达到标准,2022年70%达到标准,2023年100%达到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2.培养医疗卫生人员和乡村医生。2021年计划免费培养农村定向医学生58名,乡村医生委托培养54名,争取为基层培养更多全科医生。(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3.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引进高水平医疗资源,加快市一院南区扩建项目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统筹资金,加快推进市一院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合作,力争3年内创建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4.推进文化惠民服务。2021年年底前全市提升改造3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包括10个省级农民文化乐园、10个市民文化乐园、10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努力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基本覆盖。(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5.加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完成7个县(市、区)农村应急广播系统民生工程建设,实现与省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的对接。(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6.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全年计划整治内涝点5个,新建排水管渠47公里,新建排涝泵站规模75立方米/秒,完成行泄工程3.4公里,完成调蓄工程53万立方米。(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7.缓解滁城中心区停车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行动,2021年滁城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000个。(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8.加强物业管理。推进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居委、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物业管理议事协调机制;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规范小区自治,探索建立物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机制;推进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方面

49.拓展电子证件使用范围。统一可信身份互认的办理规范和操作流程,实现长三角区域内户籍人员跨市入住宾(旅)馆时,通过各自户籍地政务服务APP出示电子身份证验证码,即可办理住宿登记。优化依托皖事通、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微信、支付宝等APP,为忘记带身份证的群众提供入住登记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50.推进高频户籍事项“跨省通办”。推行长三角区域户籍事项证明全程网办,实行长三角区域户口网上迁移,推行新生儿入户、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跨省通办”。(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51.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5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2.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完成全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和国有A级景区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全面应用。全市推广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建立使用便捷、互联互通的应用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带有“交通联合”标志的社会保障卡应用于公共交通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3.开展人社服务“打包办”。按照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整合标准,通过整合材料、优化流程,将62个服务事项打包成10个“一件事”场景,群众办理每个“一件事”时,只需通过“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一次办成包内关联的所有事项。(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4.助力外贸企业发展。2021年,结合“四送一服”工作开展政策宣讲,支持企业通过展会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完成实地走访外贸企业并宣讲外贸政策50次以上,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等各类展会,全年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100家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5.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分厅开发上线水电气业务联合受理平台,提供非居民用水、用气、用电报装一站式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集中勘验、并联审批、统一出件”。(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56.优化“皖事通·慧滁州”应用。对“皖事通·慧滁州”进行适老化改造,强化老年群体操作习惯和需求导向,优化功能设计,梳理一批高频服务事项,上线老年人服务专区。迭代升级反馈帮助平台,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与解决方法进行集中展示,为群众反馈应用问题提供便捷渠道,满足“皖事通”用户互动需求。(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57.提升消防事项办事便捷度。推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加大容缺受理力度,确保60%的申报材料可容缺。开发并投放包含消防教育培训、消防技术服务等内容的滁州市消防便民利民服务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快捷地预约消防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创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

58.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化纠纷 创平安 护航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发挥村(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力争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牵头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59.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专项工作化解率达到95%。深入开展接访下访,主动协调处理涉及民生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牵头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60.开展“清朗亭城”专项行动。规范网上传播秩序,督促网站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上网观感的网络生态问题,深入清理一批有害信息,处置一批违法违规网站账号,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08-06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47510.html 1 3 滁州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市级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