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有哪些渠道?
(一)线下办理。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可携带相关资料至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窗口申请。
(二)线上办理。企业开户的可线上通过“一网通办”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企业如何通过“一网通办”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在利企服务页面选择“企业开办”服务事项,开办企业地点选择“滁州市”,联办事项确认选择“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按要求填写单位相关信息后提交,不需上传影像资料。
三、单位线下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哪些材料?
(一)单位开户申请表和汇缴变更清册电子档及纸质资料各1份;
(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法人证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缴存单位如何网上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申请网上自助办理封存、启封、新增等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进入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fgjj.chuzhou.gov.cn)——单位汇缴网上申报,进行相关事项的申报。
五、缴存单位如何进行每月的人员增减变动业务申报?
(一)线下办理。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携带“汇缴变更清册”电子档及纸质资料1份,至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窗口办理。(“汇缴变更清册”在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二)线上办理。单位汇缴网上申报——汇补缴——汇缴清册申报---“个人开户” “封存” “启封”页面进行人员的新增、减少和启封。
具体操作:
1.增加人员的,在个人开户页面点击“增加”按钮,输入姓名、工资基数、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
2.减少人员的,在封存页面点击“增加个人”按钮,单选或多选个人,选择封存原因;
3.启封人员的,在启封页面点击“增加个人”按钮,单选或多选个人,填入工资基数,当月人员变动录入完全后保存并提交。
六、缴存单位按月申报人员增减业务操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当月无人员增减变动的,不需要提交当月清册;
(二)汇缴清册每月只可申报一次,当月实际汇入住房公积金金额应与申报清册金额一致。申报清册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后,不予退回;
(三)上月汇缴入账后,缴存单位方可进行当月清册申报;
(四)缴存人工资基数不能超出当年规定的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
(五)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操作时,“封存原因”为必选项,封存原因应据实录入;
(六)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操作时,应在个人缴存账户 “封存”状态下,选择“启封”账户。
七、缴存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业务如何申报?
(一)线下办理。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携带“补缴清册”电子档及纸质资料1份至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窗口办理。(“补缴清册”在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二)线上办理。在补缴清册申报页面,录入补缴方式、补缴金额、补缴开始年月、补缴截止年月后保存并提交。
八、缴存单位基础信息变更如何申报?
(一)线下办理。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携带“单位基础信息表”电子档及纸质资料1份,修改单位名称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至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其中变更“单位名称”业务只能在线下办理。(“单位基础信息表”在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二)线上办理。在单位信息变更申报页面修改信息并保存,再进入单位变更列表提交变更的数据。
九、如何办理缴存人基础信息变更?
(一)线下办理。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携带“个人基础信息完善表”电子档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资料1份至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申请。(“个人基础信息完善表”在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二)线上办理。在个人基础数据变更申报页面变更或完善职工基础信息;缴存人本人办理的可登录皖事通APP自助办理个人基础信息变更。
十、缴存人姓名或身份证号需要变更,如何办理?
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或缴存人本人携带 加盖单位公章的“缴存人员信息更正表”、变更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至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窗口办理。(“缴存人员信息更正表”在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十一、缴存人在滁州市范围内存在两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如何合并?
本市范围内的多个账户合并由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不定期梳理合并,缴存人也可登录皖事通APP自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