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4日
第A04版:要闻·公益

王图强赴市监察委员会开展宪法宣讲暨宣誓活动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晋 群)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7月1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图强率常委会相关组成人员赴市监察委员会开展宪法宣讲暨宣誓活动,并为大家作专题报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孙军主持活动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秘书长罗信翔等参加活动。

王图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了题为《增强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的主旨报告。报告简要概述了中国近代史和宪法的历史发展进程,重点论述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

王图强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项重大任务之首就是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要坚持贯彻宪法指导思想,将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作为全市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国家机关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以确立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契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王图强在报告中指出,就定位来讲,人大监督工作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人大监督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好自己的职能作用,与其他监督紧密结合,形成监督合力。人大对监察委既要监督更要支持。监察权由人大立法赋予,监察委主要人员由人大选举产生,监察委是代表人民对国家机构实施监督的法定主体,是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高度统一的体现;对监察委进行监督则是人大的法定权力,但支持监察委开展监察工作更是人大法定义务。

就本次宪法宣讲活动精神的具体落实,孙军提出了“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始终坚持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等三项具体要求。

当天下午,王图强还代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主持了集体宣誓活动。6月24日闭会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滁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孙军代理主任的决定》,根据宪法和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孙军作为领誓人,带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等负责同志,在奏唱国歌之后,集体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同志,市监察委员会全体干部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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