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5日
第A01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玉平辞去滁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6月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玉平请求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玉平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1-06-25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42856.html 1 3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玉平辞去滁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