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1日
第A02版:要闻

和解协议不履行 司法拘留示惩戒

本报讯(王建萍 全媒体记者胡文峰)自己签下的执行和解协议书,被执行人却不履行。5月18日,天长法院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戚某祥司法拘留15日。

2018年5月,戚某祥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申请人戚某贵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月息2分。随后,戚某祥再次向戚某贵借款4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月息1分。2019年8月,双方对借款本息进行结算,戚某祥重新出具借条2张,载明借款共11.1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但戚某祥迟迟未履约。无奈,戚某贵诉至法院,得到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戚某祥仍未履行,戚某贵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戚某祥,督促其尽快还款,戚某祥表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一时间难以筹集全款。执行法官见其态度诚恳,遂组织双方就还款事宜进行详谈,最终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但此后的戚某祥仅还款0.9万元,再无下文。5月18日,戚某祥经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对其释理明法。面对自己签下的执行和解协议书,他坚称无钱可还。鉴于其无还款诚意,遂将其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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