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27日
第A05版:民生新闻

拒不支付抚养费 强制措施促执结

本报讯 近日,天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为申请人执行到位4.5万元,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洪某与被执行人戴某原系夫妻关系,2018年12月17日,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戴某某随母亲洪某生活,戴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500元,未约定抚养费给付期间。2019年7月份之前,戴某均按照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此后,戴某便停止给付抚养费,洪某多次催要无果,将其诉至法院,得到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戴某拒绝履行,洪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电联戴某。经沟通,执行法官了解到戴某之所以拒绝给付抚养费,是因为戴某父母探望孙子时,洪某有避而不见行为,双方因探视权产生矛盾,戴某一气之下便停止给付抚养费。执行法官告知戴某,抚养费既是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同时抚养子女也是一名父亲应尽的基本责任,父母之间的矛盾不应波及孩子。见戴某不为所动,执行法官遂将其限高并冻结其银行账户。戴某见状,当即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一次性给付拖欠的抚养费4.5万元。(王建萍 全媒体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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