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在明光市广进物华园小区内,明光供电公司为二期201户居民更换了国家电网公司智能费控电表,该小区居民彻底告别“无开发商、无物业”的用电弃管境况。
据悉,明光市广进物华园小区二期于2019年11月送电,但因开发商与小区建筑单位、物业公司等多方存在债务纠纷,在小区商品房出售后,开发商撤离本地,物业公司拒绝接手居民用电服务,而因小区用电弃管,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影响。
针对居民用电难题,明光供电公司指派营销部负责同志亲自挂帅,驻点协调推进问题争端解决。该公司与住建局协调由小区一期物业公司承担二期的物业管理职责与供电移交工作,移交前由物业公司垫付电费,供电公司协助物业公司对转供电户抄表算费,并收集“一户一表”移交申请档案资料,同时组织“亭满意”党员服务队与物业公司电工共同对前期“一户一表”移交验收存在问题进行部分整改。
在为小区办理居民用电移交中,针对弃管小区难题,该公司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先接收、后改造”,移交后由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共同商议,从小区物业费及公共收入部分中支取进一步改造费用。
此外,明光供电公司对小区公共能耗用电收费出台监管办法,为小区居民发放客户经理联系卡,保障居民安全稳定用电的同时,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季晓佳 傅 吉 胡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