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06日
第A06版:副刊

格物致诗

□毕子祥

人是有感情的高级动物,拥有有别于低级动物的丰富情感。情动于衷,就需要抒发出来,这就是所谓的抒情达意。但抒情达意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有的用肢体语言,有的用音乐语言,有的用视觉语言等等,而诗人使用的则是狭义上的文字语言。《毛诗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把心中动荡的情感以语言的形式,通过一定的样式与美学标准(包括审美向度、修辞等)抒发出来,我想这就是诗。

至于诗人“写什么”,在没有思想准备的前提下,这好像是个空茫的话题,但落到实处,似乎用“有感而发”即可回应。凡是令诗人感动的事物、事件、事理皆可入诗。这里要说明的是感动的程度必须达到不发不足以实现内心的安宁——这也是诗歌写作的源动力。诗人柏桦有言:就我而言,我每一首诗都是由感受引发的,而这感受又必须落到一个实处,这实处就是每一具体的诗都应具有具体的事件……我比较认同这一观点。而事实上,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心灵殿堂里都有诗神安坐,都有有感而发的时刻,只是普通人处于无意、等待的被动状态。而诗人因为拥有良好的先天禀赋、后天的训练,往往更敏感、敏锐、敏捷,更主动地去“俯仰天地,品察万类”,从而不断地赢得诗意来袭。作为一名读诗、习诗三十多年的诗歌爱好者,似乎自然风物更能激发我的写作灵感。或许因为出生于江淮丘陵地区的乡村,或许“道法自然”的观念渗透血液使然。近年来,我曾写过杂树、昆虫、花卉、石头、安徽风物等系列组诗。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自然风物总是那么让我感到亲切,仿佛它们的气息渗透在我的呼吸中,仿佛它们是我另一种形式的存在,仿佛有神灵在其中栖居。

《礼记·大学》以“格物致知,诚意正心,齐家治国平天下”指导儒生进行人格修炼。格物致知,意思是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真知。王阳明通过格物,致悟“心即理”之知,即“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我想写诗也需要如此,即格物致诗,通过探究某一物象,并与所格之物完全相融,继而开悟得诗。当然如是开悟绝不是仅仅停留在认知的表象,而是表现为心灵的震荡,天地人的合一。诗人陈先发认为:“诗是从观看到达凝视。好诗中往往都包含一种长久的凝视。观看中并没有与这个世界本质意义的相遇。只有凝视在将自己交出、又从对象物的掘取中完成了这种相遇。”这里的“凝视”应该包含“格物致诗”的起始、顿悟与完成的整个过程,是一次灵魂出窍、精神出轨,人与物的一次悄然而愉悦的融合。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有言:一切景语皆情语;爱尔兰诗人希尼说道:诗歌可以创造一个秩序,其忠实于外部现实的冲击、敏感于诗人生命的内部规律——跨越时空、国度,二者的观点极其相似,异曲同工。

诗人需要以安静来沉淀生命体验,需要适度地出世,需要对俗常的观念、写法保持“古老的敌意”,用心感受万物,不走寻常路,发现别人不曾之发现,贡献具有知识版权性质的意象与事理。意象派诗歌鼻祖艾兹拉·庞德说过:一个人与其在一生中写浩瀚的著作,还不如呈现一个意象。这个意象注定是石破天惊似的发现与创新,一定是在衣带渐宽、为伊憔悴的格物之后所致的“一吟泪双流”的获得与欢欣。格物致诗,发现、顿悟,带动语言、意象,乃至诗学的创新,自然能够避免写作上的同质化。当然,在躬行实践中,是有很大难度的。

现代诗的写作倾向于对内心隐秘世界的挖掘,即对潜意识、无意识的打捞与捕捉,因而有的诗让人读起来如“痴人说梦”,似文字迷宫,令人费解,尤其对诗外人或初学者来说,难以找到切入的路径。这要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是阅读者要积累读懂现代诗的相关素养,要与时俱进,递进阅读水准;二是诗人在写作时要注意把个体经验与大众经验有机结合起来,这样,读者读了作品才会产生心灵的共鸣。

格物的过程,是一种忘我舍我的沉浸,短暂的遗世,与所格之物高度融合,最终的目的乃“返身”之前产生诗。

圣琼·佩斯:现在已经不是哲学,而是诗学成了真正的,诚如一位古代哲学家所说的那样,“惊异的女儿”。我希望通过格物,拥有几个这样“惊异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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