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盛基
唐朝初期,高祖李渊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开国功臣、岐州刺史李靖谋反。此事非同小可,李渊赶紧委派一位精明的御史前去岐州调查。这位御史请求与举报人一同前往,高祖准奏。
专案组上路了,走了一程之后,御史突然显得非常焦急,慌乱地翻来翻去,好像在找什么东西。举报人纳闷地问:“大人,您这么焦急,在找什么呀?”御史有些丧气地说:“哎呀!刚才发现,你写的那封举报信不见了,可能把他弄丢了。”少顷,他又对举报人说:“实在找不到了,你重新写一份好不好?否则的话,不仅我要担负查案不力的责任,你的举报也得不到查证,就没办法让皇帝论功行赏了。”那人一听,说:“好,我现在就再写一份。”说完,拿出纸和笔重新写了起来。
很快,举报信就写好了。御史接过来,浏览一遍之后,指着举报人,大声吩咐左右:“来呀!把这个人给我抓起来。”瞬间,举报人被拿下,他一脸茫然地问:“为什么抓我?”
御史懒得理他,立即折返回头,押解着举报人回京城,向李渊回报:“李靖的案子已经查清,是举报人诬告李靖。”
那么,御史是如何破案的呢?原来,前一封举报信根本就没丢,他之所以谎称丢了,就是想让举报人重写一份,然后把前后两封进行对比。如果两封举报信一致,说明可信度很大。如果举报不属实,举报人不可能记住每一个虚构的细节,其中必有破绽。
经过对比,果然不出所料,两封举报信前言不搭后语,所罗列罪名的时间、地点、人物等细节出入很大,有的根本就对不上,明显就是胡编乱造的内容。御史问举报者:“你还有什么可说?”面对铁证如山,诬告者只得乖乖地认罪伏法。
同是谎言,御史作为破案的手段,谎言使真相大白;举报者用谎言恶意诬陷,谎言就让他原形毕露。用谎言戳穿谎言,真是一个高明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