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编号为GY2021-5号,位于炉桥镇盐化园区,东至洛河路道路红线、南至盐化大道道路红线、西至桃源街道路红线、北至界牌路道路红线。出让面积145803.74平方米(合218.71亩)。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县规委会2021年第1次会议审议的(定规通字〔2021〕001号)规划设计条件。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仔细阅读出让文件)
宗地
序号
出让土地
面积 ㎡
规划
用途
主 要 规 划 指 标出让年限(年)出让方式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物要求GY2021-5 145803.74㎡
(合218.71亩)
工业≥0.6不大于10% 不小
于40%
主要建筑:车间、仓库及办公等辅助用房50挂牌1220.81220.84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二)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竞买保证金票据。
四、公开出让方式
GY2021-5号宗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设有保底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出让底价,由县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
(一)报名参加竞买缴纳保证金起始与截止时间
GY2021-5号宗地挂牌出让报名参加竞买缴纳保证金起始时间2021年4月27日8时,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17时。
(二)竞买报价起始与截止时间
GY2021-5号宗地挂牌竞买报价时间:2021年5月17日9时至2021年5月27日10时止,挂牌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证人员组织进行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
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六楼会议室)。
(四)竞买结果公布
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价款缴纳
(一)GY2021-5号宗地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
(二)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六、宗地移交方式
(一)GY2021-5号宗地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30日内现状净地交付土地。
(二)本次出让宗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七、开竣工约定
GY2021-5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八、其他特别约定
(一)GY2021-5号宗地规划建筑物用途为:车间、仓库、办公等辅助用房。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二)宗地竞得人须做好安全审查、环评监测报告,无安全审查、环评监测报告的不得动工建设。
九、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4888621
联 系 人:李念、谢晓艳
邮政编码:233200
收款单位: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88760221501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