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许继伟请求辞去滁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许继伟辞去滁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