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1日
第A08版:专题·公告

定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为CR2021-6号,位于吴圩镇梓安阁大酒店北侧,东至空地及居民点,西至空地,北至规划道路,南至梓安阁大酒店用地红线。面积2300.84平方米(合3.45亩)。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依据县乡镇规委会2021年第1次会议研究的(定规通字〔2021〕4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二:编号为CR2021-6号,位于定城镇戚继光大道北侧,东至规划靠山路道路红线,西至规划东一路道路红线,南至戚继光大道绿化控制线,北至空地。面积15094平方米(合22.64亩)。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县规委会2021年第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2021〕006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三:编号为CR2021-7号,位于定城镇戚继光大道北侧,东至空地,西至规划靠山路道路红线,南至戚继光大道绿化控制线,北至靠山路农贸市场用地红线。面积3508.55平方米(合5.26亩)。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县规委会2021年第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2021〕007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四:编号为CR2021-8号,位于定城镇博文路北侧,东至青山路道路红线,西至县武装部用地红线,南至博文路道路红线,北至能仁路道路红线。面积34498.40平方米(合51.75亩)。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县规委会2021年第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2021〕016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五:编号CR2021-9号,位于经开区戚继光大道南侧,东至定远驾校用地红线,西至南吴路用地红线,北至居民区及戚继光大道道路红线,南至安置房用地红线。面积33122.37平方米(合49.68亩)。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县规委会2021年第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2021〕017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六:编号CR2021-10号,位于炉桥镇华塑大道西侧,东至华塑大道绿化退让红线,西至加油站及居民区用地红线,北至迎宾西路道路红线,南至八一大道道路红线。面积22851.9平方米(合34.27亩)。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县乡镇规委会2021年第2次会议研究的(定规通字〔2021〕019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七:编号CR2021-11号,位于炉桥镇华塑大道西侧,东至华塑大道绿化退让红线,西至范湾街道路红线,北至文化路道路红线,南至迎宾西路道路红线。面积60694.1平方米(合91.04亩)。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县乡镇规委会2021年第2次会议研究的(定规通字〔2021〕020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八:编号CR2021-12号,位于炉桥镇华塑大道西侧,东至华塑大道绿化退让红线,西至范湾街道路红线,北至鸣钟路道路红线,南至文化路道路红线。面积34883.35平方米(合52.32亩)。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县乡镇规委会2021年第2次会议研究的(定规通字〔2021〕021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九:编号GY2021-2号,位于池河镇刘铺社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面积168平方米(合0.25亩)。出让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燃气调压站)。依据县乡镇规委会2020年第10次会议研究的(定规通字〔2020〕051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十:编号GY2021-8号,位于池河镇刘铺社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面积121平方米(合0.18亩)。出让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燃气调压站)。依据县乡镇规委会2020年第10次会议研究的(定规通字〔2020〕052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十一:编号GY2021-7号,经开区炉桥路南侧,东至空地及渠道,西至定远县返乡创业示范基地一期用地红线,北至炉桥路道路红线,南至空地。面积30434.68平方米(合45.65亩)。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依据县规委会2021年第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2021〕005号)规划设计条件。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仔细阅读出让文件)

宗地序号出让土地面积 ㎡规划用途主 要 规 划 指 标出让年限(年)出让方式起始价(万元)竞 买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物要求(限高)CR2021-52300.84平方米(合3.45亩)商业≤2.5≥20%≤40%18米以内40拍卖转挂牌40401CR2021-615094平方米(合22.64亩)商业≤1.5不大于50%不小于5%35米以内40拍卖转挂牌1360136030CR2021-73508.55平方米(合5.26亩)商业≤1.5不大于50%不小于5%35米以内40拍卖转挂牌31631610CR2021-834498.40平方米(合51.75亩住宅≤1.8不小于35%不大于30%80米以内70拍卖转挂牌95005000100CR2021-933122.37平方米(合49.68亩)住宅≤2.0不小于35%不大于30%60米以内70拍卖转挂牌90005000100CR2021-1022851.9平方米(合34.27亩)住宅≤1.8不小于35%不大于30%60米以内70拍卖转挂牌3300200050CR2021-1160694.1平方米(合91.04亩)住宅≤1.8不小于35%不大于30%60米以内70拍卖转挂牌90004000100CR2021-1234883.35平方米(合52.32亩)住宅≤1.8不小于35%不大于30%60米以内70拍卖转挂牌5100300050GY2021-2168㎡(合0.25亩)工业≤0.9≥5%≤85%阀室50挂牌1.91.90.1GY2021-8121㎡(合0.18亩)工业≤0.9≥5%≤85%阀室50挂牌1.341.340.1GY2021-730434.68平方米(合45.65亩)工业≥1.0不大于15%不小于40%建筑物性质:厂房、仓库等50挂牌251.7251.74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二)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竞买保证金票据。

四、公开出让方式

CR2021-5号、CR2021-6号、CR2021-7号、CR2021-8号、CR2021-9号、CR2021-10号、CR2021-11号、CR2021-12号宗地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设有底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三家的,出让方式由拍卖出让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GY2021-2号、GY2021-8号、GY2021-7号宗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设有底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

本次出让的11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底价,由县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公会议另行研究。

(一)拍卖出让

1、CR2021-5号、CR2021-6号、CR2021-7号、CR2021-8号、CR2021-9号、CR2021-10号、CR2021-11号、CR2021-12号宗地参加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1年4月17日8时;参加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7时。

2、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出让人组织拍卖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无人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流拍,出让人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3、拍卖会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10时整

4、拍卖会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六楼会议室)。

5、拍卖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转挂牌出让

1、CR2021-5号、CR2021-6号、CR2021-7号、CR2021-8号、CR2021-9号、CR2021-10号、CR2021-11号、CR2021-12号宗地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2、CR2021-5号、CR2021-6号、CR2021-7号、CR2021-8号、CR2021-9号、CR2021-10号、CR2021-11号、CR2021-12号宗地转挂牌出让报价期间至转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日,接受新的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直接参与挂牌报价活动。

3、CR2021-5号、CR2021-6号、CR2021-7号、CR2021-8号、CR2021-9号、CR2021-10号、CR2021-11号、CR2021-12号宗地转挂牌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1年5月7日8时;参加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17时。

4、CR2021-5号、CR2021-6号、CR2021-7号、CR2021-8号、CR2021-9号、CR2021-10号、CR2021-11号、CR2021-12号宗地转挂牌报价时间:2021年5月7日9时至2021年5月18日10时止,挂牌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证人员组织进行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5、转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六楼会议室)。

6、转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挂牌出让

1、GY2021-2号、GY2021-8号、GY2021-7号宗地挂牌报名竞买缴纳保证金起始时间2020年4月17日8时,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17时。

2、GY2021-2号、GY2021-8号、GY2021-7号宗地挂牌竞买报价时间:2021年5月7日9时至2021年5月18日10时止,挂牌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证人员组织进行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3、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六楼会议室)。

4、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价款缴纳

(一)CR2021-5号、CR2021-6号、CR2021-7号、CR2021-8号、CR2021-9号、CR2021-10号、CR2021-11号、CR2021-12号、GY2021-2号、GY2021-8号、GY2021-7号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

(二)以上11宗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六、宗地移交方式

(一)CR2021-5号、CR2021-6号、CR2021-7号、CR2021-8号、CR2021-9号、CR2021-10号、CR2021-11号、CR2021-12号、GY2021-2号、GY2021-8号、GY2021-7号宗地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30日内现状净地交付土地。

(二)本次出让11宗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七、开竣工约定

(一)CR2021-6、CR2021-7、CR2021-8、CR2021-9、CR2021-10、CR2021-11、CR2021-12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

(二)CR2021-5号、GY2021-7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

(三)GY2021-2号、GY2021-8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

(四)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八、其他特别约定

(一)CR2021-6、CR2021-7号商业用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约定规划建设,并不得向外销售,所建房屋竣工验收后,政府按审计核准的成本价统一回购,用于拆迁安置。

(二)CR2021-9号宗地内,竞得人须配建不少于12个班级标准化幼儿园,建成并通过验收后移交县政府。

(三)GY2021-2号、GY2021-8号宗地规划建筑物用途为:公共设施(阀室)。

(四)GY2021-7号宗地规划建筑物用途为:车间、仓库、办公等辅助用房。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CR2021-5、CR2021-6、CR2021-7、GY2021-2号、GY2021-8号、GY2021-7号宗地竞得人须做好安全审查、环评监测报告,无安全审查、环评监测报告的不得动工建设。

九、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4888621

联 系 人:李念、谢晓艳

邮政编码:233200

收款单位: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88760221501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7日

2021-04-21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1〕2号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36723.html 1 3 定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