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9日
第A06版:法治滁州

南谯:立足监督首责持续拧亮巡察监督“聚光灯”

本报讯 今年以来,南谯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拧亮巡察监督“聚光灯”,促成“当下改”,注重“长久立”,持续为政治生态“把脉开方”。

反馈通报,压实责任促整改。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政治生态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实行“两反馈一通报”,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的同时,向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反馈问题2次,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将反馈意见向区委区政府9名分管领导通报,落实“一岗双责”;向被巡察村、社区反馈的同时,向所属镇、街道党(工)委和纪检监察协作区反馈,加强整改监督。

精准把脉,对症开方祛顽疾。健全回访机制,向57家单位发出交办函,交办问题371个,已整改完成268个,挽回经济损失共计532.408万元。找准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发出巡察建议书6份,督促被巡察单位出台《南谯区农村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10项,以点带面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聚焦选人用人薄弱环节,对6批次69名拟提拔或表彰的干部出具巡察意见书。

贯通融合,统筹衔接建机制。“巡审”结合,按照“工作互动、优势互补、整改互促”原则,审计机关优先把纳入巡察的单位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发挥审计专业优势,为巡察工作提效赋能,彰显叠加效应。“纪巡”联动,巡察进驻前,驻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巡察机构反馈情况,参加巡察动员会和反馈会,并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增强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反馈问题整改力度。

(熊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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