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国 刘申夏 张霆慧
市文旅局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行动
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行动 进校园
市公资源交易管理局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行动
定远县司法局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行动
今年4月15日是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省司法厅、省法宣办通知要求,我市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为主题,通过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通过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通过重点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丰富载体 宣传深入人心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发挥传统手段和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普法责任单位集中宣传活动。4月15日上午9点,由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牵头,市直和琅琊区有关单位在人民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展板海报展示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国家安全方面的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开展网上有奖竞答活动,将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常识融入答题范围,引导群众增强防奸反特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普法志愿者“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活动,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推动全社会增强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的意识,促进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设网上课堂、举办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网上专题讲座等形式,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国家安全观念。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观看国家安全宣传视频等方式,增强青少年学生的使命忧患意识。
媒体宣传活动。注重运用各级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资源优势,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方面的常识法规。充分发挥普法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矩阵的优势,播放国家安全方面的公益广告、短视频、音频、图解、动漫等法治宣传内容,营造强大的网上宣传声势。通过公交车车载视频、商场电子广告屏、景区宣传屏等载体,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2021年度滁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法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采取领导领学、专家解读、交流研讨等方式,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年度开展集中学习和宣讲活动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计划,注重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网站平台开展线上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3.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内容作为教育培训的主课,列入年度教学计划,春、秋季班课程设置中,每个内容安排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二、大力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
4.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法宣办、市直各单位)
5.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民法典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文化作品创作等,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市法宣办、市直各单位)
6.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史、党规党纪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向建党100周年献礼。(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
7.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十四五”规划实施,突出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大力开展加强国家安全、疫病防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年度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8.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宣传活动,组织市直各单位开展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各单位年度每进活动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三、加强重点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9.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年度开展网上旁听庭审或现场参加法院庭审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市中院、市直各单位)
10.组织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单位人员参考率不低于85%,其中,领导干部参考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法宣办、市直各单位)
11.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
12.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和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司法局,各中小学校)
13.大力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按数量和质量要求落实培训考核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14.大力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集中学法和企业职工法治培训制度,年度开展集中学法和法治培训各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总工会)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5.积极参加全省“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动员单位职工和社会力量创作动漫、微视频、歌曲等法治文化作品。(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16.积极推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药品监管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滁州)创建工作,切实发挥好各类法治教育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及各县(市、区)法宣办、市市场监管局)
17.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深入挖掘我市法治文化资源,大力培育法治文化精品。(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8.加强新媒体普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滁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功能,推进全市普法工作矩阵建设,切实形成“报、网、端、微、屏”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滁州市广播电视台、滁州日报社、市法宣办)
滁州市2021年重点普法目录
关于发布《滁州市2021年重点普法目录》的通告
为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育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现将《滁州市2021年重点普法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滁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一、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二、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三、行政法规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安徽省信访条例》
《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安徽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
《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
《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滁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