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4日
第A08版:专版

我为群众办实事 解决群众烦心事

院长张胜权开展“四送一服”活动

—明光市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纪实

鲍育凤

近日,明光市潘村法庭组织在柳巷镇义集村开展巡回法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案件的事实是由于原告年岁已高,不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经常生病,并于2020年不慎摔跤,导致右股骨粗隆间骨折、右侧桡骨远端骨折,现已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更无其他生活来源,而作为儿子的3个被告则长期不对原告尽赡养责任,原告只好具状法院。这只是明光市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个缩影。

近段时间, 明光市人民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作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民心”工程,深入开展内容丰富的为民服务活动,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王焕娟副院长带队行政审判庭发放宣传手册

江永跃副院长带队刑庭与群众召开座谈会

上门立案

上门调解

征求意见听民声

“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出一批符合工作实际、解决具体问题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在加强与群众沟通联系中增进感情,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赢得群众信任。”这是明光市人民法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的思路。

要让群众满意,首先要精准掌握群众诉求。为此,明光市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明光市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办实事”具体内容,细化部门任务分工,层层传导压力,脚踏实地为群众解决困难。

同时,明光市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征求意见集中走访活动。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明光市人民法院由分管副院长带队深入村、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表,收集村、社区干部及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20余条。并将收集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报院党组研究,对涉及到的具体案件,交办到个人,限期办理和反馈。对合理化工作建议,充分吸收落实到法院工作中。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努力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此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干在实处暖民心

3月19日上午,明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程玉峰、立案法官朱萍冒雨前往明西街道办事处梁山村山西组王某某的家中,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卧床的王某某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近期,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明光市人民法院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方便有困难的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开展便民立案工作,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为外地群众开展网上立案,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目前,全市四个基层法庭发挥贴近基层优势,已为3起案件提供了上门立案服务。

同时,明光市人民法院将落实便民举措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一项重要内容,在立案大厅设立了导诉台,为群众打造绿色诉讼通道。配备专人负责为立案群众提供诉讼引导服务,为当事人释疑解惑,引导诉讼,对来访群众在立案、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申请、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申请司法救助及其它法律事务方面提供解答和帮助,告知诉讼风险、转递诉讼材料、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实行“一站式”服务,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外,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将案件审理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针对农村实际,精心筛选典型案例,深入田间地头、集市菜场、村民委员会,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和司法宣传送到群众身边,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减少群众诉累。

基层送法贴民心

近日,涧溪法庭全体干警深入白沙王村村委会,开展“双提升”宣传,向参会人员发放《民法典与生活》普法宣传手册,讲解宣传《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听取群众代表对于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的反馈意见,扎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水平。

今年是《民法典》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了解,帮助其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明光市人民法院精心编印了《民法典与生活》普法宣传手册,并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带案下访、入户走访,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宣传法院工作职能、扫黑除恶、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及《民法典》等,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

连日来,明光市人民法院组织8个业务庭室分组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宣传《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次,期间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电信诈骗等普法资料500余份。通过送法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知法、守法和用法意识,也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矛盾化解解民忧

“实在是太感谢了,解决了一直以来困扰我们的矛盾,我们往后也能正常生活和相处了。”这是众多群众在矛盾纠纷化解之后发自内心的感慨。连日来,明光市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基层法庭通过走入村委会以及深入街头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等形式,了解基层生产生活矛盾纠纷,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服务。

“有纠纷,到法院。”近年来,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提升,诉讼案件剧增。基层法院如何提高办案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面对这一难题,明光市人民法院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制度,积极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从源头解纷。

明光市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明光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基层组织联系的要求,每月与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电话联系不少于一次,每人每季度到联系的村(社区)走访不少于一次,就村委会(社区)需要解决的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意见与建议,对需诉讼解决的问题,及时引导诉讼。通过与群众广泛联系,了解掌握基层矛盾纠纷情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目前,明光市人民法院累计组织干警分组深入全市150个村(社区)联系点走访,了解本地矛盾纠纷情况,就村委会(社区)需要解决的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意见与建议,及时引导,点对点解决群众民生问题。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明光市人民法院及时化解群众身边矛盾纠纷10余起,潘村法庭在张台村解决一起涉及农民粮食款纠纷,桥头法庭化解了明光市丰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三界法庭现场解决坝西村一起土地经营权纠纷等。通过对纠纷的排查,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开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内容和实践要求。明光市人民法院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引导干警增强群众观念,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明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逐步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运行机制,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法院新形象,确保教育整顿在法院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宣传《民法典》

接受法律咨询

开展巡回审判

2021-04-14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36421.html 1 3 我为群众办实事 解决群众烦心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