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1日
第A05版:民生新闻

拖欠运费,调解员“线上”调和

本报讯(姜宏乔 全媒体记者胡文峰)“首批还款20万元已到账,非常感谢您的调解,让我‘足不出户’就拿到了钱!”日前,天长法院驻院人民调解员陈乃元手机收到一条安徽某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物流公司)负责人发来的短信。

物流公司与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电子公司)订立长期运输合同关系,2020年1月,双方对账,电子公司共欠运费55.5万元。电子公司支付了部分运费,余款43万余元一直未付。物流公司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

因物流公司在外地,该院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将该案推送至工商联商会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陈乃元接手该案,立即了解案情,组织网上调解。调解中,陈乃元正告电子公司,拖欠运费,于法不容,已给物流公司造成严重影响,于情有亏,应当立即履行给付义务。同时,向物流公司说明电子公司目前资金现状,提出分期还款建议。经过耐心调解,双方相互体谅各自难处,达成协议,电子公司于2月18日前给付运费20万元,余款于3月底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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