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30日
第A03版:要闻

滁州市公开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9月23日至10月29日,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全面督察,并于2020年3月31日向滁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滁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压茬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举一反三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总体进展较好,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按照要求,现向社会公布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主要情况,详情可见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滁州市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来,滁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会议研究问题整改工作,有关负责同志多次开展现场调研督导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坚持《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实行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整改以来,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调度、动态管理、整改销号、现场核查、目标考核等工作制度,对反馈意见梳理分解形成的4个方面14类76个问题及56个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整改任务,实施挂图作战和动态销号管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现场督查。各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有效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57个,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整改54个,交办信访件336件全部办结,其余问题整改均达序时进度。对督察组移交的3个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对22名领导干部予以了严肃问责,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1人。主要做法和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行业、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把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市直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严格进行督查考核。市纪委监委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是着力解决环境问题。开展工业污染源整治,完成1428家“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开展“百日会战为健康”和“战臭氧保优良”专项行动,严控秸秆禁烧,出台史上最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截至2020年底,全市PM2.5、PM10平均浓度为38.9ug/m3、60.9ug/m3,同比下降19.3%、15.5%,降幅均为全省第5位;优良天数比例为81.1%,同比上升11.6个百分点;臭氧累计浓度152ug/m3,同比下降9.0%,提前完成“十三五”考核目标。强化水污染治理,开展“坚守断面保碧水”水污染专项攻坚行动。2020年,全市7个国考断面累计水质符合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其中,清流河乌衣下、襄河化肥厂下2个断面累计水质优于考核目标一个类别,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消除劣Ⅴ类。全面摸排、监测断面上游河道沿线污染源,排查发现206个入河排污口,设置监测点位127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治理设施整改完成,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4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及50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部完成。建立饮用水源地三级网格监管区,共设立县级监管区15个,乡镇级监管区25个,村级监管区65个,明确责任人255名,设立标识牌,公布监管区责任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管固废、保安全”危险废物专项攻坚行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推进矿山修复工作,完成14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并通过完成验收。及时化解突出环境信访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餐饮油烟、城市扬尘、建筑噪声污染等问题,组织开展综合治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措施、时限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进一步细化整改举措,落实台账式、清单式管理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督导督查力度,持续推进整改问题落地落实。三是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全力开展“铁拳出击抓整治”攻坚系列行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切实消除环境隐患。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媒体,及时公开典型案例、整改成效及整治进度,教育引导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整治工作,主动监督整治成效,不断浓厚齐抓共管抓整改的氛围。

中共滁州市委

滁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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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35001.html 1 3 滁州市公开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