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08日
第A06版:法治滁州

两被告违法盗窃文物古井栏获刑

本报讯 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对高亮、李正保盗窃明光古井栏分别判处十个月、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000元、6000元。对被告人高亮违法所得16500元、被告李正保违法所得3000元予以追缴。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9年11月,被告人高亮与被告人李正保合谋盗窃明光市明西街道办事处东潘村石桥村民组一口古井栏。10日凌晨,李正保驾驶车辆至古井栏所在地,欲将古井栏盗走,后因无法搬动古井栏,遂联系高亮驾驶一台装有“吊机”的皮卡车来帮助搬运,由李正保将古井栏装车盗走。事后,高亮付给李正保2000元好处费。几日后,高亮将该古井栏以16500元的价格卖给浙江嵊州市居民周某。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该石质圆形八出戟石井栏,属明代文物。

2020年1月6日,李正保再次驾驶车辆潜入自来桥镇平田村,趁夜晚无人之机,将该村一处祭祀的石龛装车盗走,并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高亮,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该石龛属于清末文物,经明光市价格认证中心认证,涉案古井栏、石龛认定价格均为12667元,合计总价值25334元。 (袁松树 蔡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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