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南谯区通过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党务、村务、财务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依法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定期开展村规民约“法治体检”。同时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目前全区拥有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33个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普法活动。围绕疫情防控、综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日、“双提升”宣传、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治宣传进万家”“江淮普法行”等活动,对《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在镇村中掀起学法热潮,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2020年各镇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50余场,开展普法讲座、培训等80余场。
三是着力提升村民整体法治素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求村“两委”成员带头学法守法,积极参加法治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每个村至少培育1名“法治带头人”和3名“法律明白人”,作为普法骨干积极向村民普及与之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带动村民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的整体提升。
四是努力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治村中的作用,每月在村服务不少于8小时,协助村(社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营造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积极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力度,2020年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98件,农民法律援助案件53件,挽回农民工和农民经济损失约800万元。
(朱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