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海燕 全媒体记者张开兴)圆满收官“脱贫攻坚十三五”,奋力迈入乡村振兴新阶段、新征程。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举行,对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其中滁州共有4人、3集体上榜。此次滁州受到表彰的3个先进集体为滁州市扶贫开发局、定远县财政局、凤阳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4名先进个人分别为李善增、孙安静、王晓丽、鲍铁柱。
我市共有5个扶贫开发任务县(市),即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3个有困难群众帮扶任务的区(市),即天长市、南谯区、琅琊区。其中定远县为省级贫困县。2014年初,共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村12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81517户201120人,建档立卡困难群众13581户22135人,全市贫困发生率5.69%。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牢牢把握“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狠抓责任、政策、工作“三大落实”,举全市之力,动员各方力量,在皖东大地上组织实施了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成效最明显的攻坚行动,走出一条以“六坚持六突出六确保”为特点的决战脱贫攻坚胜利之路,圆满完成了1个县摘帽、123个村出列和20.5万人脱贫的减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