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近年来,来安县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目标,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2020年,全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共400套,实际建成415套,完成率103.75%,目标任务均超额完成,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高位推动。为有序推进棚改工作,来安县委、县政府加强棚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棚改小组办公室和棚改片区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棚改征迁工作;同时一个棚改项目一个责任单位,由规建局工作人员为主体,会同相关乡镇、社区及聘请评估、测绘中介组织,组成棚改队伍,开展棚改工作。
快速推进。来安县民生办联合县效能办督促各安置房建设单位倒排工期,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确保各单位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县民生办联合财政、发改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协调县城投公司通过发行专项债或金融贷款等方式筹措棚户区改造资金,为棚改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建立健全工程督查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控。
兼顾市容。为了改善城中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整体市容市貌,来安县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和“拆一片空一片和建一片”的原则,深入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绿色发展,加快旧城改造提质,完善城市新区功能,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由政府统一规划、开发企业统一标准建造商品房,让棚改户自愿购买,在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的同时,有效提升了城市的品味,美化了城市面貌。
成效显著。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有效解决了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也适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拆迁项目腾空土地可重新规划用于土地建设开发,同时也由于项目地块原有面貌环境的改善,提升了周边地块的土地价值,土地增值出让增加的财政收入为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显著改善民生。 (李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