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0年以来,来安县医疗保障中心积极响应来安县人民政府确认执行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优惠政策,切实纾解县内企业困难。
为助力疫情防控,来安县医保中心坚持“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积极与税务部门、人社部门联系,建立已缴应减名册,简化非必要经办流程,及时将符合优惠政策企业2020年2至4月份单位实缴的部分减半退回,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将该项优惠政策告知符合减半退回政策的企业。
此项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落实,将惠及全县773家中小微企业,2020年2至4月份所属期将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约809万元。同时,该政策的落实有效促进县内企业释放资金活力,缓解企业复工复产压力,有助于将新冠疫情对企业影响降到最低,优化营商环境,进而保障县内经济平稳运行。
(林玉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