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1日
第A02版:综合新闻

我市荣获“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本报讯 自2017年启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市把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水环境保护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以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创促建,夯实城市节水管理工作基础,城市节水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1月我市获得“安徽省节水型城市”称号;2021年1月我市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

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方案,组建节水型城市创建领导小组,设立滁州市城市节水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单元创建、节水新技术推广和节水宣传等工作;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提供节水资金保障。

我市还颁布了《滁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出台并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积极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51个;改造淘汰旧式用水器具,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突出节水减排和重复利用,全市公共机构和场所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规范自备用水;启动污水深度处理工程,促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助力海绵城市建设;加大供水老旧管网改造,推进分区计量进度,提高爆管维修速度,努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实施雨污分流,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全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

此外,我市紧抓节水型城市建设契机,开展节水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报道,营造全民“爱水、护水、惜水、节水”浓厚氛围。 (王圣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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