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9日
第A02版:

虚假发货骗取货款 三人合同诈骗获刑

本报讯(王建萍 全媒体记者胡文峰)诚信是经商之道,更是做人之本,但总有人喜欢“空手套白狼”,虚假发货骗取货款,结果换来法律的严惩。记者近日从天长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期公开宣判一起合同诈骗罪案件,三名被告人犯合同诈骗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的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2020年6月18日,被害人刘某联系鲁某购买无纺布,双方约定了货物单价,刘某支付定金0.5万元。后鲁某因未能找到货源,产生了骗取货款的想法。随后,鲁某联系姚某和钱某,共谋诈骗刘某货款。三被告人到一家工厂,拍摄了装运无纺布的货车视频,冒充出售给刘某的无纺布,由钱某冒充货主和送货司机,将视频发送给刘某,并谎称无纺布已在运输途中,成功骗得刘某货款4.8万元。三被告人各分得1.6万元。

案发后,鲁某、姚某、钱某分别退出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

天长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鲁某、姚某、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综合多种情况,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实施合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务必要仔细辨别合同内容的真伪,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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