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自然资规告字[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面积
(㎡)
规划
用途
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2021)01明西街道西徐村西北部,原福利院地块 3754.2
(5.63亩)
工业50年≥1.0≥40%≤15%36.136.105.00(2021)02张八岭镇嘉山集张自路与新大街交口东北角 2000 .00
(3.00亩)
加油加气站40年≤1.0≤40%≥20%155155.005.00
二、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27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提交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资格、报名材料、出让方式、特别约定及移交宗地
详询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6-16号)联系电话:8034718 联系人:张先生、常女士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8日